BBC法律事務記者 西爾弗曼:
當最新一次英國內閣改組塵埃落定之後,大家將可以看到,改組最重要的一個部分是成立一個最高法院,以取代現在行使這方面權力的上議院執掌最高司法職權的議員,以及取消英國政府內部歷史最悠久的職位-大法官(法務大臣)。
有關最高法院問題方面,沒有其他任何立憲民主體制內容許其最高法院成為立法機關的一部分。
英國現行的安排明顯是不能與時並進的,而且,在去年也遭受資深上議院司法議員賓厄姆勛爵的猛烈批評。
雙重身份
按照現行制度,英國大法官可以在上議院內擔任法官之職,同時也是政府內閣的一員。
雖然這種雙重身份現在已經越來越不能繼續存在下去,但是,在這次改組中退休的大法官歐文多次為這種情況作出辯護。
人權組織"自由"的負責人利特爾伍德對英國這次在司法方面的改動表示歡迎。
他說,一個現代德民主整體必須建基於有道理,而且符合邏輯的法規,而不是一個落後的傳統。
關注焦點
究竟由誰來委任法官也是一個令人關注的問題。
撤銷了大法官一職之後,當局將成立一個新的司法官員委任委員會。
委員會將向最高法院全體法官建議任命人選。
不過,目前我們不知道任命人選的詳細過程。
他國例子
在美國,最高法院內的官員的候選人會就他們的觀點受到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詳細查問。
在南非,一個由普通人組成的司法服務委員會負責質詢被提名擔當憲法法庭官員的人,而且這個程序很多時候公開進行。
我們可以假定,在今年夏天國會休會前提交出來的有關英國司法委員會的建議內容不會好像上述兩國的機制那麼複雜。
最耐人尋味的是,究竟英國內政部與新的憲法事務部兩者將如何共存,以及內政部將喪失那些部分。
內政部極可能要放棄刑事司法改革方面的工作。
雖然撤銷大法官一職的建議受到一些貴族的譴責,認為這是搞亂英國800年歷史的做法,但是,那些公共政策改革者對突然出現的憲法新局面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