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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11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0:28北京时间 18:28发表
陈水扁夫妇被判处无期 或移送高法
陈水扁
陈水扁此前称,无论结果如何都将上诉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夫妇因家族弊案星期五(11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二亿元新台币。此案最快可能下周移送台湾高等法院。

陈水扁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二亿元新台币。

另外,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罚款三亿元新台币。

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被判处两年六个月徒刑,罚款1.5亿新台币。他的妻子黄睿靓被判刑一年八个月,海外资产被没收。

蓝绿反应

对法院判决,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再次强调,一切尊重司法,决不介入。

陈水扁在宣判前提出申请,拒绝出庭听判。陈水扁办公室则表示,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都将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后,此案最快下周可以移送台湾高等法院。 关于羁押被告的问题,台湾中央社称,因扁案牵动敏感政治议题,审、检、辩三方将再上演激烈的押放攻防战。

其它判决

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原扁办办公室主任林德训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

在审判中作为污点证人为检控方指证陈水扁等人的前扁办出纳陈镇慧被免刑。

所有被告都没有出庭听取判决。

由于此次审判涉及四个大案,14名被告,判决书因此厚达1200页,重三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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